根据《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荣誉管理办法》(川轻化行〔2025〕85号)有关规定,结合个人和集体申请及平时综合表现,我院拟推荐许嘉颖、陈瑶、袁凤琴3名同学参加2026年“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的评选,法学2023级5班团支部、行政管理2023级2班参加“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学院团委联系,电话:18282029527。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