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全体同学:
2025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在思想引导、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激励学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法学院各团支部、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1.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1.各类别评选条件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荣誉管理办法》(川轻化行〔2025〕85号)相关条款执行。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对象为成立1年以上团支部。参评单位须具备良好的政治建设、扎实的组织基础、优质的服务能力以及突出的作用发挥。学院团委择优推荐2个“先进团支部”进入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评审。
3.五四年度人物:评选对象为在校学习1年以上的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30%,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在学术创新、文体活动、团学工作、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学院团委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进入五四年度人物校级评审。
4.上一年度已获此荣誉的单位(个人)不再参评。
四、评选要求
1.各评选单位须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报。
2.各申报个人、申报单位于4月12日12:00前,将申报表电子档,按评优类别+姓名(如:五四年度人物+XXX)发送至fxyxshzzbno3@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