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fxyAdmin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3

各团支部、全体同学:

2024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在思想引导、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激励学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法学院各团支部、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1.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之星(五四团学干部之星、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体之星、五四自强之星)

3.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1.各类别评选条件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 号 )相关条款执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五四之星的一个类别进行申报。特别说明:“青

年大学习”学习情况不再作为“五四之星”评选条件。

2.五四之星4个类别的评选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类别多次申报。

3.学院团委在本年度五四之星中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进入五四年度人物校级评审,“五四年度人物”从五四之星4个类别中产生且申报人 2024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 20 小时已获得过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进行推报。

4.学院团委择优推荐1“先进团支部”进入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评审。

四、评选要求

1.校团委共下发33个五四之星指标,坚持宁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报。

2.各申报个人、申报单位于32021:00 前,将申报表电子档,按评优类别+姓名(如:五四团学干部之星+XXX)发送至fxyxshzzbno2@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317


附件1:五四年度人物申报表.docx

附件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3:五四之星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