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1年校级“五四”系列评优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人申请及平时综合表现,我院拟推荐附件名单中的同学为2021年“五四之星”和“五四年度人物”,另外拟推荐劳动与社会保障2018级2班团支部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29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
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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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