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精神,以及《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https://fxy.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771481965059479),现开展法学院第二批2023-2024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10000元
三、第二批评选名额(法学院21-23级):
国家奖学金:3人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须符合财科教[19]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获奖者要求。
1.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五)申请国家奖学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绩点≥3.50,综合考评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学生前6%;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
3.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4.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五四年度人物、五四之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五、申请材料及申请时间
(一)国家奖学金
1. 申请材料和申请时间。各申请同学需提交
A.电子材料:《法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统计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电子版),各申请同学请在2024年11月3日9点-17点之前将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电子版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包,以(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发至学工办邱月老师的邮箱(qyue2021@163.com)中。
B.纸质材料:
a.《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
b.提供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和创新创业绩点证明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之前检查核对是否所有加分项都有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请在2024年11月3日9点-17点交到A1-514办公室邱老师处。
注意:参评国奖的同学加QQ群278606489,方便通知相关事宜。
六、综合考评绩点
(一)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学生综合素质绩点+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绩点+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创业绩点。
(二)学生综合素质绩点按《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绩点测评办法》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21-23级所有学生符合以上条件均可申请。以上两种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最终只能评一种。
(二)由于本学期2024年9月评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者是“三优一好”、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先进班团、优秀班集体等校级荣誉评选工作还没有发证书,所以申请学生不需提交此两项的证书,以公示后正式名单为准。
(三)关于国家奖学金要求的学习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学院以院学生会学习部提供的数据为准,申请表格上的排名暂时可不填。
(四)2024年9月转专业学生回转专业之前的所属原学院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法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0.03M)
[下载] 附件2:附件1:法学院2023-2024国家奖学金汇总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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