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和《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的精神,经本人申请,由各辅导员初评,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现将法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0月12、14、15日上班时间到院学工办当面反映,逾期不受。
法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