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14:30,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在宜宾校区A1-323开展了九月主题党日活动。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曾凡珂同志主持。
首先,全体党员在曾凡珂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
其次,全体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科学擘画与战略部署,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党员们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需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再次,曾凡珂同志为全体党员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