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14:30,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在宜宾校区A1-212教室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本次会议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共有32名党员参会,支部书记史黎同志主持并参加了此次会议。
首先,陈佳月同志带领参会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陈佳月同志介绍了教育大会的主要内容,强调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要运用好已有的改革成果和重要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同时,要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内容,紧跟党的步伐。而后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各党员表示要始终以严格标准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严守党纪党规。
接着,王承林同志带领大家观看学习了“青年党员说”,学习了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徐文婷老师与法学院陈昶博士作为青年党员教师代表的发言。两位青年党员教师代表分享了在教育与科研中如何贯彻党员责任与担当的体会,激励在场的青年党员不仅要努力提升专业素养,还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
最后,支部书记史黎同志指出,作为党员我们应该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思想与行动的统一。在学习上要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在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作为党员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