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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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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全体同学:

2023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在思想引导、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激励学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 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法学院各团支部、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一)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之星(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术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团学干部之星)

(三)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1.各类别评选条件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相关条款执行,请各团支部以及同学们在提交材料前严格对照条件看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2.五四之星5个类别的评选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类别多次申报。

3.学院团委在本年度五四之星中择优推荐4名候选人进入五四年度人物校级评审,“五四年度人物”从五四之星 5 个类别中产生,且申报人 2023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已获得过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进行推报。

4.学院团委择优推荐1个“先进团支部”进入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评审。

四、评选要求

1.校团委共下发40个五四之星指标,院团委将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报。

2.各申报个人、申报单位于32420:00 前,将申报表电子档,按评优类别+姓名(如:五四团学干部之星+XXX)发送至fxyxshzzbno1@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321

 

附件1:五四年度人物申报表.docx  (0.01M)[下载]
附件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0.01M)[下载]
附件3:五四之星申报表.doc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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