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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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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院2023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生活简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任一年);

7、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挂科。

(四)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以及专升本(大四年级)。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评选名额

今年我院的评选名额为2个。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1月9日12点前向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提交《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和任一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二)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根据上一学年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规范报送材料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第二页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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