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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2022学年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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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生源地贷款办理的相关要求,现开始办理2021-2022学年生源地贷款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及流程如下:

    一、有意办理下一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先要到生源地所在地的教育局负责管理学生生源地贷款的机构咨询本地的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还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银行办理,并咨询清楚当地办理的具体要求、相关手续。

    二、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生源地贷款

    请贷款的学生将开发银行出具的贷款受理证明于下学期9月8日之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在收到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填写附件1电子表格发给段老师汇总。

    注:有部分地方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要求学生提供一份学校盖章的证明(即“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模板见附件),有需要办理此证明的同学自行下载填好并于7月5日交到学工办段老师处(2020级交到赖老师处),以便统一到学校盖章后返给大家。

    三、由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生源地贷款

    1、请有意贷款的学生于本学期7月5日将填好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一式一份)交到学工办段老师处。(表格见附件)。2、以上两份材料填写并交给段老师(2020级交到赖老师处)以后,由段老师统一到学校盖章,再通知学生在放暑假之前领回盖好公章的贷款材料。

    2、学生放暑假以后持以上盖好学校公章的贷款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负责资助的部门领取相关表册办理生源地贷款。

    3、农信社助学贷款从2018年开始采取信用扫码方式,扫码时间以及具体要求于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请有意办理下一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以上要求抓紧时间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当地贷款机构的要求为准,请相互转告!

    注:续贷的同学务必自行咨询清楚贷款机构是否需要办理需要学校盖章的相关手续,如果需要学校盖章手续,也请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于7月5日当天交到学工办段老师处(2020级交到赖老师处),以便统一盖章。

    温馨提示:

        1、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要把自己的生活费存进学校统一给大家办理的扣费的农行卡里,以免被计财处在开学后作为学费误扣。

        2、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必须是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库里的学生才能申请助学贷款。

        3、严格执行“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的规定,防止“办理助学贷款用作生活费”现象发生。特殊困难群体可按最高额度8000元办理贷款。(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4、严把贷款资格关。非全日制、非家庭经济困难、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生不能贷款;同一学年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重庆市除外,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和住宿费和没超过8000元的,如果在入学当年(比如今年入学2021-2022学年)办理的生源地贷款的,谢绝此类学生回执录入。

 

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部分区县需要).xls

附件4: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申请指南.docx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部分区县需要).doc

 

附件1: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部分区县需要).doc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4: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申请指南.docx  (0.03M)[下载]
附件3: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部分区县需要).xls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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