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结合本人申请及平时综合表现,我院初评以下同学为2021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对初评结果如有异议,请于5月28日下午5点以前向法学院学工办当面反映。
法学院学工办
2021年5月26日
法学院 2021届拟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xls
附件1:法学院 2021届拟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xls (0.03M)
[下载] 附件2:法学院 2021届拟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xls (0.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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