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子返乡宣讲、搭建高校与中学沟通桥梁,充分展现法学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我院于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开展“寒假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为表彰优秀实践个人与团队,深化实践育人成效,经个人及团队申报、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学院团委审核确认,现将评优结果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宜宾校区A1-511当面向罗老师反映。
为鼓励学子返乡宣讲、搭建高校与中学沟通桥梁,充分展现法学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我院于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开展“寒假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为表彰优秀实践个人与团队,深化实践育人成效,经个人及团队申报、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学院团委审核确认,现将评优结果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宜宾校区A1-511当面向罗老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