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3〕5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2026届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省优评定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3%,校优评定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0%,院优评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二、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
2、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崇尚科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 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5、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具体条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或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发表与专业相关的SCI\EI\SSCI\C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3、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本科生在校期间需要满足条件:
1、学习勤奋,学业优秀。
2、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补考情况。
三、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3、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5、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6、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听从祖国召唤,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二)具体条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或学业奖学金。
2、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或申请并受理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项目1项。
3、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等)须以我校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是导师署名第一、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二。学术成果成员中若无研究生导师,该学术成果不予认定。
本科生在校期间需要满足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获奖次数多者优先,各科成绩优良。
3、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实习成绩优秀。
四、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生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先进,积极追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辱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截止2025年11月底无不合格科目。
3、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院、学校的各项活动及竞赛。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五四年度人物、五四之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大学生志愿者)或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申请时间、地点及申请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申请省优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校优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申请院优填写)(所有登记表均提交打印件,不收手写版,打印成纸质一式一份,省优、校优、院优可同时申请并兼得。表格模板见附件,申请表中“在校期间主要表现”分段陈述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个人情况)。表格填写须严格按照省优毕业生推荐填表要求填写。
2、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2025年所获的三优一好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公示名单为准)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纸质版、一式一份),自行下载打印干部证明模板,辅导员签字确认。
请同学们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班上学习委员,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于11月4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交至各辅导员处。
注:申请2026届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注意,提交材料仅此一次,请同学们相互转告,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