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评选2024-2025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要求,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院审核,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心理委员: 法学2022级9班 王森瑾
行政管理2022级2班 郑洪波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共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1日前工作时间到宜宾校区A1-511办公室罗老师处反映。
法学院团委
2025年10月9日
根据学校评选2024-2025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要求,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院审核,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心理委员: 法学2022级9班 王森瑾
行政管理2022级2班 郑洪波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共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1日前工作时间到宜宾校区A1-511办公室罗老师处反映。
法学院团委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