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fxyMeseger发布时间:2025-09-30浏览次数:10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精神,以及《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现开展法学院2024-2025年本科学生国 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10000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6000元


 三、评选名额(法学院22-24级): 

国家奖学金: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4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须符合财科教[19]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求。

1.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五)申请国家奖学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绩点≥3.50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10%,综合考评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没有不及格科目。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 

3.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4.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五四年度人物、五四之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须符合财科教[19]号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五)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上一学年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成绩绩点≥2.80,学习成绩绩点和综合考评绩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前10%;

2)排名超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但位于前30%,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我校认定的校级表彰奖励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或学校要求的其他表彰奖励)。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五、申请材料及申请时间 


(一)国家奖学金 

1. 申请材料和申请时间。各申请同学需提交

A. 电子材料: 

 a.《法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统计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电子版)

 b.20249月1日-20258月31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和创新创业绩点证明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

各申请同学请在202510月99点-17点将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电子版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包,以(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发至学工办邱月老师的邮箱(qyue2021@163.com)中。

 

B.纸质材料: 

 a.《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

 b.提供20249月1日-20258月31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和创新创业绩点证明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之前检查核对是否所有加分项都有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请在202510月99点-17点交到A1-514办公室邱老师处。

 

注意:参评国奖的同学加QQ群1018425988,方便通知相关事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材料。各申请同学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

2.申请时间。各申请同学请在202510月99点-17点前向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的纸质材料。

  

六、综合考评绩点 

(一)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学生综合素质绩点+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绩点+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创业绩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学生综合素质绩点。

(三)学生综合素质绩点按《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绩点测评办法》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22-24级所有学生符合以上条件均可申请。以上两种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最终只能获得一种。

 

(二)由于本学期20259月评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者是“三优一好”、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先进班团、优秀班集体等校级荣誉评选工作还没有发证书,所以申请学生不需提交此两项的证书,以公示后正式名单为准。

 

(三)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的学习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学院以院学生会学习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20259月转专业学生回转专业之前的所属原学院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法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汇总统计表.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doc附件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1版).doc

 

法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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