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光红,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05届校友。现任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肖光红曾先后在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宜宾市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及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社会建设委,从事反渎职侵权检察、审查起诉、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任侦查科科长、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秘书科长等职务。
2006年,肖光红被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10年,被宜宾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师徒传帮带活动优秀徒弟”。2012年,被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201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2015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3-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21年,被宜宾市委表彰为“党建示范市先进个人”。2025年,被宜宾市委表彰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先进个人”。此外,肖光红个人还先后被宜宾市委组织部等单位记个人三等功4次。
【来源:童静;编辑:严涛;审核:杨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