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要求,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自愿申请、述职竞选以及学院审核,现将法学院2023-202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心理委员: 法学2023级3班 刘瑶
劳动与社会保障2022级2班 熊瑞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共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6日前工作时间到宜宾校区A1-511办公室罗老师处反映。
法学院团委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