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院2024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生活简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含2024年秋季学期贷款学生);
7、2023-2024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挂科。
(四)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以及专升本(大四年级)。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评选名额
今年我院的评选名额为1个。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1月21日10点前提交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含2024年秋季学期贷款)至学习部邮箱:fxyxshxxbno1@163.com。
(二)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根据上一学年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