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法律硕士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至30日共五个工作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17点前到法学院办公室A1-522当面反映。
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法律硕士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至30日共五个工作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17点前到法学院办公室A1-522当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