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开展九月组织生活会

时间:2024-09-23浏览:139

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9月18日下午,法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在宜宾校区A4-503教室组织开展九月组织生活会。法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段炼及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本次会议由吴兴莉同志主持。

会议伊始,吴兴莉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紧接着,吴兴莉同志带领我们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学习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会议最后,吴兴莉同志带领大家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观看了"青年党员说"视频,通过青年党员徐文婷同志的发言,激励在场的青年党员坚定信念、严明纪律、担当责任,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本次学习,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作为一名学生党员,要深刻领会《决定》的核心要义,把握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有强烈的“体系”意识,树立牢固的“体系”观念,推动学校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