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召开五月组织生活会暨党员发展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18浏览次数:80

5月15日下午14:30时,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在宜宾校区A1-212教室召开五月组织生活会暨党员发展大会,开展学习“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的主要指示精神”“4.30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024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并共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会议共37人参加,其中正式党员30人。支部书记史黎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共两项议程,一是召开五月组织生活会,二是讨论支部接收余柯蓝、王晓熳、陈涵琪、付慧兰4名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问题。首先由汤晨同志带领参会党员学习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的主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细悟中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全体党员随后认真学习了4.30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024两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体党员一致表示,将深入学习领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上来,在新征程上忠实履职尽责,为开创党的自我革命新局面作出不懈努力。

组织生活会学习完成后,4名发展对象依次宣读申请书,向党组织就考察培养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情况进行了汇报,表达了希望加入党组织的坚定决心。随后,其联系培养人从思想、学习、支部活动等方面对其表现加以说明。与会党员就发展对象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果表明,付慧兰等4名同志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预备党员的条件,同意转为预备党员。

最后,付慧兰等4名同志向党组织表明决心和态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注重党员形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

大会的成功召开,为研究生党支部注入了新鲜血液,使党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扩大,为今后支部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