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3〕54号)相关要求,结合本人申请及平时综合表现,法学院拟推荐以下同学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24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A1-522齐老师处反映。
【编辑:fxy】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3〕54号)相关要求,结合本人申请及平时综合表现,法学院拟推荐以下同学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24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A1-522齐老师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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