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2562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精神,以及《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https://fxy.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771481965059479),现开展法学院2022-2023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


三、评选名额(法学院20-22级):

国家奖学金: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1人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须符合财科教[19]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获奖者要求。

1.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五)申请国家奖学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绩点≥3.50,综合考评绩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学生前6%;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

3.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4.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五四年度人物、五四之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须符合财科教[19]号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五)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上一学年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成绩绩点≥2.80,学习成绩绩点和综合考评绩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前10%;

(2)排名超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但位于前30%,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我校认定的校级表彰奖励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五四年度人物或学校要求的其他表彰奖励)。

2.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五、申请材料及申请时间

(一)国家奖学金

1. 申请材料和申请时间。各申请同学需提交

A.电子材料:《法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统计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电子版),各申请同学请在2023年10月7日9点-17点将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电子版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包,以(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发至学工办邱月老师的邮箱(qyue2021@163.com)中。

B.纸质材料

 a.《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

 b.提供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和创新创业绩点证明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之前检查核对是否所有加分项都有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请在2023年10月7日9点-17点交到A1-514办公室邱老师处。

注意:参评国奖的同学加QQ群278606489,方便通知相关事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材料。各申请同学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

2.申请时间。各申请同学请在2023年10月7日9点-17点前向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提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的纸质材料。


六、综合考评绩点

(一)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学生综合素质绩点+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绩点+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创业绩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学生综合素质绩点。

(三)学生综合素质绩点按《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绩点测评办法》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20-22级所有学生符合以上条件均可申请。以上两种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最终只能评一种。

(二)由于本学期2023年9月评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者是“三优一好”、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先进班团、优秀班集体等校级荣誉评选工作还没有发证书,所以申请学生不需提交此两项的证书,以公示后正式名单为准。

(三)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的学习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学院以院学生会学习部提供的数据为准,申请表格上的排名暂时可不填。

(四)2023年9月转专业学生回转专业之前的所属原学院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 法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统计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doc






 


       法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0.03M)[下载]
附件2:附件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doc  (0.02M)[下载]
附件3: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0.03M)[下载]
附件4:附件1 法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统计表.xls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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