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通知》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法学院关于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规定》《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治保)干部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班级、团支部申请,学院团委审核,评选出先进个人180名,先进班级4个,先进团支部4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9日,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致电陈老师,电话号码:15182605077。
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团委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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