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法律硕士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至27日共五个工作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27日下午17点前到法学院办公室A1-522当面反映。
附件1:2023法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xls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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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法律硕士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至27日共五个工作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27日下午17点前到法学院办公室A1-522当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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