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我院已经完成了2023-2024学年贫困生建档及民主评议初评工作。现将法学院2023-2024学年全体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1日、22日、25、26日,共计五个工作日。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请在2023年9月26日下午17点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法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最终).xlsx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法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最终).xlsx (0.04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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