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同学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帮助全校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经法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法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参与对象
法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重点团队
1.红色基因传承团
组织大学生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引导大学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理论普及宣讲团
组织大学生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等,面向普通基层人民群众和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论党的青年工作》《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接地气、聚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3.乡村振兴促进团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帮助学生了解认知乡村,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村发展状况,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发展乡村产业,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4.国情民生观察团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学生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引导学生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民族团结实践团
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我校大学生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结合自身专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方面要求,结合校、院及专业特色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内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组织形式
1.校级团队
校级团队分为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根据学校2023年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各学院每年须至少申报组建1支校级团队参与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社会实践团队的评审立项工作由校团委牵头会同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部门和学院提交的校级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书进行评审,研究决定是否立项和对应级别。
2.院级团队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建院级实践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3.个人实践
学院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所学专业和学院要求开展的个人分散实践。
五、申报程序
各部门、团队要组织认真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立项登记表》(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须知》(附件3),申报材料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文件命名: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于2023年6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暖春志愿服务支队官Q邮箱2151115403@qq.com,纸质材料提交方式为:宜宾校区A1-524,联系人:扎西翁姆,电话:19183733893;李白河校区A2-B509,联系人:王子怡,电话:15729855857。逾期不再受理。
六、经费保障
1.校级团队校团委分别按照重点团队7000元/个、一般团队3000元/个标准向立项实践团队所在学院划拨相应学生活动经费,用于实施社会实践活动产生的经费报销。
2.院级团队和个人实践由学生个人采取自筹方式解决。
七、活动总结
各部门、团队须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本部门(学院)校级团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1500字以上总结实践报告1篇,5张以上活动高清原图,1个实践活动视频)和个人分散社会实践总结材料(1000字以上个人分散实践总结1篇,实践单位盖章证明)分别打包,通过邮箱发送至暖春志愿服务支队官Q邮箱2151115403@qq.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
八、评优表彰
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校级团队申报立项情况、参与学生人数、宣传报道、实践效果、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优秀团队和个人若干。其中优秀组织奖不超过5个;优秀实践团队评选名额为参评校级团队数的30%;获评优秀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践学生名额根据团队对应级别,校级重点团队为团队学生人数的40%、校级一般团队为团队学生人数的20%;个人实践评选名额不超过学校参与个人实践学生总人数的20%。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部门、团队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强化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设计、组织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全过程的管理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注重宣传,加强总结。
各部门、团队要注重收集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提炼总结社会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成果经验,及时向法学院暖春志愿服务支队报送相关材料(邮箱地址:2151115403@qq.com),学院团委将择优进行报道并向上级推送。
3.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各部门、团队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安全有序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团委
2023年6月16日
【编辑:f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