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陈昶博士、汪涛老师受邀参加《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部门讨论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03浏览次数:113

 6月2日上午,《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部门讨论会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称市自规局)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市自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友刚主持,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等主要市级部门,市自规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区县自规局代表参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教师陈昶博士、汪涛老师作为立法委托起草单位代表受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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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伊始,张友刚副局长详细介绍了本次立法的背景和目的,强调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相关部署要求的现实需要,是以立法形式全面推进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宜宾城市生态品质和人民生活品质的现实需要。会上,陈昶博士、汪涛老师就《条例》的起草过程、篇章布局、主要内容等进行了介绍说明和必要回应,各与会代表围绕《条例》中涉及的查处主体、财政预算、宣传教育等要点难点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就《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达成了系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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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立法的部门讨论会作为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必要程序,也是总结立法经验、梳理难点困惑、凝聚多方共识、明确后续任务的重要环节。陈昶、汪涛两位教师参与立法论证,同时展现了法学院一以贯之服务地方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所呈现的应有作为和积极贡献。


【编辑:严涛    审核:杨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