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开展四月党组织生活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80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全面系统了解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4月19日晚,法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在宜宾校区A4-504教室组织开展四月组织生活会,深入领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肖强、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段炼及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此次生活会,本次会议由水落花儿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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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水落花儿首先就《规定》的内容概要和颁布、实施时间进行了简要阐述;随后,对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重点提及处分批准的权限和程序的一般规定、纪律检察机关处分批准权限、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党组)处分批准权限;最后,对《规定》进行了相应总结,得出《规定》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党内法规,具有基础性、主干性的作用,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段炼希望全体党员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准确把握《规定》的核心要义,真正学深悟透,坚决贯彻落实规定内容。

 肖书记寄语党员同志们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守住自己的入党初心。毕业生党员更应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和谐、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