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思想教育,4月15日上午,法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在宜宾校区A4-504教室开展4月党组织生活,法学院副院长江凌燕、支部书记陈能及全体党员参加此次生活会,本次会议由徐宁同志主持。
会议中,全体党员首先一同了解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的概要、颁布时间与实施时间和重要意义,初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的总体内容,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的地位及意义有了一个清晰且明确的认识。
紧接着,徐宁又向大家讲解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的发布通知以及该规定的具体内容,该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作出系统规范和明确规定,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副院长江凌燕向大家强调了作为一个学生党员应当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守住自己的入党初心,做一个清洁廉明、踏实为民的好党员,并对各党员给予热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