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宜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宜府函[2014]120号精神),经报宜宾市政府同意,形成了宜宾市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宜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于3月14日印发市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宜宾市政府副市长黄金盛担任主任委员,宜宾市政府秘书长李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林、市司法局局长杨国庆担任副主任委员。常任委员有20人,非常任委员有23人。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中文、法学院副院长江凌燕、法学院教授刘秀明、法学院副教授熊德禄、法学院副教授周建宇担任非常任委员,任期为三年。
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研学结合、产教融合、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指引下,法学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宜宾市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学院有5名教授、副教授担任非常任委员,充分展示了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团队致力于服务地方所做出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学院将坚持学校发展战略引领,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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