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宜宾校区的同学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按照中央和省委、宜宾市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拓展市校合作,吸引在宜高校大学生扎根宜宾、服务宜宾,争取在宜高校大学生留宜就业创业,为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共青团宜宾市委、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决定开展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根据《共青团宜宾市委、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关于开展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我院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12月6日中午12:00前提交材料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
法学院在宜学生,包括三、四年级的本科生。(2022年专升本和转专业的同学不参与此次评选)。共有3个名额。
三、评选要求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和相关不当言行;
(二)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前50%以内,无挂科记录;
(三)原则上为大三及以上专科生、本科生;
(四)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与去年不重复;
(五)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评审办法
“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参照《“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宜人才领办〔2021〕7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4)。获得“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的大学生纳入宜宾市优秀大学生跟踪培养库管理。
五、时间安排
请参评同学于12月6日上午12:00前将附件2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请申请同学严格按照附件4加分细则加分)、获奖证明材料(均为纸质档纸质档)交到A1-524 ,电子档材料(附件2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获奖证明材料)以“专业班级姓名+宜宾市大学生奖学金”的格式命名,于12月6日下午12:00前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fxyxshxxbno1@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人情风,防止弄虚作假,防止粗枝大叶,使奖学金的评定发挥出应有的激励作用。
(二)奖学金评定后凡发现有下列情况者,必须追回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1.在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
2.获奖学金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有思想政治表现不过关、道德品质败坏等其它不良行为。
附件:
2. 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 2022年“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 《“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
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团委
2022年12月5日
附件4《“宜宾市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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