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主题班会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427

为进一步加强对主题班会的管理,规范主题班会的内容,提高主题班会的质量,充分发挥主题班会在班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大一、大二、大三的本科学生班级。

二、组织形式

1.主题班会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必要时可以跨专业、跨班级联合开展,一般不宜超过2个班级。

2.主题班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委干部负责组织开展,每月至少开展1次。

3.辅导员每月至少参加2至3个班的主题班会。

三、时间和内容 

1.班会时间和内容主要安排如下:

三月: 安全教育

四月: 创新创业教育

五月:心理健康教育

六月: 理想信念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九月: 考研教育、新生入学教育

十月: 学风建设教育

十一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

十二月: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疫情防控教育

2.主题班会内容可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工作要求开展。

3.各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主题班会内容可根据年级专业的不同侧重点可以不同。

四、实施要求

1.辅导员对主题班会要认真监督和引导,积极指导所负责学生班级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坚决防止出现主题班会不规范、不严肃、随意化、庸俗化、娱乐化等问题。

2.学生班级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主题班会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对主题班会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宣传,展示班级活力和学生风采。各班级主题班会开展情况将作为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3.各学生班主题班会后须于每月30日前将《法学院学生主题班会记录表及签到表》、主题班会PPT、现场照片等材料以文件名“XX年XX月+专业班级”命名发给院学生会生活部。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学院

2022  10  17  日


附件1:法学院学生主题班会记录表及签到表.doc  (0.04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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