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法律硕士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至28日共五天。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请在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点前到法学院办公室A1-511当面反映。
附件1:2022法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xls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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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法律硕士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至28日共五天。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请在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点前到法学院办公室A1-511当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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