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教师陈肖琳应宜宾市屏山县县委党校和屏山县民政局的邀请,为屏山县151个村、17个社区进行了以乡村振兴为背景,“村(居)民自治的理论、案例及方法”为主题的培训。县委党校相关领导,民政局康山青主任,107名副主任及文书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增强村(社区)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村民自治是推进乡村治理的有效方式,陈肖琳运用专业知识围绕村民自治展开了深入讲解,例举了一系列其他地方的先进案例,并总结了许多先进做法。
培训后结束,陈肖琳同村干部们一起结合屏山实际,讨论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以村民自治为抓手,走好乡村振兴之路。
【编辑:严涛 审核:钟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