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报“宜宾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员”“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人和组织申请及综合表现,我院拟推荐行政管理2019级1班邹燕灵同学为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员,行政管理2019级1班团支部为宜宾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日。
法学院团委
2022年3月31日
【编辑:fxy】
根据《关于推报“宜宾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员”“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人和组织申请及综合表现,我院拟推荐行政管理2019级1班邹燕灵同学为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员,行政管理2019级1班团支部为宜宾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日。
法学院团委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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