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1年度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拟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31浏览次数:416

    根据《关于推报“宜宾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员”“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人和组织申请及综合表现,我院拟推荐行政管理2019级1班邹燕灵同学为宜宾市优秀共青团员,行政管理2019级1班团支部为宜宾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日。

 

法学院团委   

2022年3月31日 

 

【编辑:f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