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志愿服务,我校积极鼓励实习工作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故收集实习材料以总结评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曾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志愿服务,特别是积极投身专业相关领域活动,如乡村管理、政法活动、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和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专业实习、疫情防控、关爱老人、青少年、残疾人、春运暖程、文化科普等志愿服务活动均可参与评选。
二、材料填报
填报格式如附件1
所示
三、收集方式
法学院各年级各班班长分别收集汇总以压缩包形式交给以下同学:
大一:李高权(QQ:3194683938)
大二:王蕊(QQ:3251399556)
大三:杨蕊(QQ:2898176193)
大四:甘语彤(QQ:2041356005)
四、截止时间
在2022年4月1日以前收集完毕并交给指定同学,逾期不予置
法学院团委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附件1.doc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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