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法学院与四川大经律师事务所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参加此次共建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有四川大经律师事务所陈职刚主任、石庆华主任一行五人,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中文,学院研究生秘书史黎。
四川大经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庆华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老师们的热烈欢迎,希望通过此次与法学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法学科研理论优势,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共同发展。院所共建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只是一个开始,希望今后大经律师事务所和法学院在理论研究、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人员交流与聘任、人员培训、党建活动与文化建设等多方面更加深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邓中文院长在发言中从法学院的师资队伍、科研平台、法律硕士点建设、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等方面介绍了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表达了与四川大经律师事务所共建合作是我院本着学生成才和服务社会需要的初衷。四川大经律师事务所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开展校地合作,双方互相学习、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各自的理论水平,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随后,陈职刚主任与邓中文院长分别代表四川大经律师事务所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和《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协议书》,邓中文院长向四川大经律师事务所授予“四川轻化工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牌匾。
签约仪式和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举行了座谈,就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术调研等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现场气氛热烈,为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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