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优秀学生,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分为五粮液奖学金和五粮液励志奖学金两类。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1.五粮液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除外)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生中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五粮液奖学金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3000元;对获得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五粮液奖学金还须学习成绩绩点≥3.20、五粮液励志奖学金还须学习成绩绩点≥2.80;
4.本科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5.在参评学年,须参加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活动;
6.申请五粮液励志奖学金还须是上一学年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申请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辅导员递交《法学院学生五粮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法学院学生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上素质绩点考评所需材料。
2.符合申请条件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五粮液奖学金和五粮液励志奖学金,五粮液奖学金和五粮液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五、综合考评绩点
1.五粮液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综合素质绩点+创新创业绩点。
2.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综合素质绩点。
3.综合素质绩点按《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绩点测评办法》执行。
4.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综合考评绩点减2.00。
六、评审标准
根据学校所分配的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指标,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申请情况,分年级、分专业按综合考评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绩点相同,学习成绩绩点高的排名在前),提出获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初评,初评通过后报学校评审。
七、附则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法学院关于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政发〔2021〕6号)同时废止。
法学院
2022年 1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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