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和《法学院关于“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的精神,经本人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现将法学院2020-2021学年“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1月16日-11月18日上班时间到院学工办当面反映,逾期不受。
法学院2020-2021学年“五粮液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xls
法学院2020-2021学年“五粮液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xls
法学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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