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我院已经完成了2021-2022学年贫困生建档及民主评议初评工作。现将法学院2021-2022学年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至15日共五天。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请在2021年10月15日下午17点以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当面反映。
法学院2021-2022学年贫困生初评结果(2021级).xlsx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法学院2021-2022学年贫困生初评结果(2021级).xlsx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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