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02浏览次数:903

2021年9月28日,法学院与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宏、副主任杨华、副主任汪勇及律所江阳、罗娅等律师同仁参加签约仪式;法学院院长邓中文、党委副书记肖强、实践实训中心主任王海燕博士、刘秀明教授、郭五林教授、陈和芳副教授、杨帆副教授、张潜伟副教授、陈昶博士、喻海龙老师、汪涛老师等参加了签约仪式,会议由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华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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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汪涌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老师们的热烈欢迎,希望通过此次与法学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法学科研理论优势,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共同发展。宏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宏律师发言本次院所共建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只是一个开始,希望今后宏成所和法学院在理论研究、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人员交流与聘任、人员培训、党建活动与文化建设等多方面更加深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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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中文院长在发言中从法学院的师资队伍、科研平台、法律硕士点建设、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等方面介绍了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表达了与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共建合作是我院本着学生成才和服务社会需要的初衷。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作为宜宾市发展潜力巨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开展校地合作,双方互相学习、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各自的理论水平,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肖强副书记发言中表达了对宏成所给与我院学生实习和实务指导等多方面支持的感谢。

其后,邓中文院长向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华律师颁发了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的聘书。受聘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教师杨华律师发言表示,能够受聘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备感荣幸,一定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要求,履行好指导老师的职责,做好学生法学实践和专业教育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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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丁宏主任与邓中文院长分别代表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和《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协议书》,邓中文院长向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授予“四川轻化工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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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和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举行了座谈,就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术调研等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现场气氛热烈,为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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