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1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363

    根据学院要求,2021届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院优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先进,积极追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辱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实习期间表现良好。

    3.在学校、学院、班级或团体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且工作称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院、学校的各项活动及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一次(含一次)以上者或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含一次)以上且校级奖励一次及以上者或获得院级奖励四次及以上者。获奖次数多者优先。

、申请时间、地点及申请材料

    1.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于202169----611日下午5点以前将《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交至辅导员处获得省优、校优的同学不兼得院优,所有登记表均一式两份;表格模板见附件;表格均提交打印件,不收手写版)

    2.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一份(班干部无须提交相关证明,以辅导员处的班干部名单为准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逾期不受

 

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0.02M)[下载]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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