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是按照司法厅《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2020〕213号)要求,并根据《四川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设立,主要负责全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工作,确保全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定的专业性、权威性、公正性。经法学院积极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宜宾市律师协会严格审核,我院邓中文、宋平、房丽三名教师受聘担任宜宾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委员。近年来,法学院深入开展校地合作,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积极服务于地方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