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评优办法,经各班民主推荐,辅导员初评,党总支审核,评选出郝诗琪等33名同学荣获“三好学生”,邓玉群等44名同学荣获“优秀学生干部”,林华祥等11名同学荣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张同东等34名同学荣获“优秀共青团干部”,张亮等33名同学荣获“优秀共青团员”,2018级法学卓越2班等3个班级荣获“先进班集体”,2017级行政管理1班等3个班荣获“先进团支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813-5980260)实名反映。
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法学院2019-2020学年校级评优公示名单.docx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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