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838

     法学院17、18、19级各班:

     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我院已经完成了2020-2021学年贫困生建档及民主评议初评工作,现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9月27、28、29、30日,10月9日五天。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请在2020年10月9日下午16点以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当面反映。

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xls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xls  (0.08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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