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17、18、19级各班:
根据学校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我院已经完成了2020-2021学年贫困生建档及民主评议初评工作,现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9月27、28、29、30日,10月9日五天。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请在2020年10月9日下午16点以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当面反映。
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xls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xls (0.08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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