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对贫困生认定和建档的要求,现法学院开始新一学年贫困生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凡申请贫困生建档及认定的同学请在9月23日---9月24日上班时间将申请材料交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
1、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只需填写本人须填的信息即可)
2、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只需填写本人须填的信息即可)
特别说明:1、本次工作是贫困生建档,与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两码事,成功建立了贫困生档案才有资格参与今年的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另行通知。
2、本通知仅限于2017、2018、2019三个年级学生,2020级学生开学后另行通知。
上面两个表格见附件,请同学们将表格上需自行填写的内容填好后在规定的日期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此次所交材料关系到2020-2021学年贫困生的建档及认定,如不交以上材料,则本学年不能申请和获得任何有关贫困生的资助!
【编辑: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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