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2021学年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06浏览次数:2175

    根据学校生源地贷款办理的相关要求,现开始办理2020-2021学年生源地贷款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及流程如下:

一、有意办理下一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先要到生源地所在地的教育局负责管理学生生源地贷款的机构咨询本地的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还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银行办理,并咨询清楚当地办理的具体要求、相关手续。

二、如果所在生源地当地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生源地贷款

请贷款的学生将开发银行出具的贷款受理证明于下学期9月4日(周五)之前交到A1-417办公室段老师处。

注:有部分地方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要求学生提供一份学校盖章的证明(即“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模板见附件),有需要办理此证明的同学填好电子表格并于7.8日上午10:00前发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以便学院统一到学校盖章。

三、如果所在生源地当地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生源地贷款

1、请有意贷款的学生于本学期7.8日上午10:00前发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材料收取时间仅限于此时间段)将填好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电子表格填好发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表格见附件)。(先咨询贷款机构是否需要以上材料)

2、以上两份材料发辅导员后,由辅导员统一打印到学校盖章,再将盖好公章的纸质材料寄给需要的同学。

3、学生放暑假以后持以上盖好学校公章的贷款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负责资助的部门领取相关表册办理生源地贷款。

4、农信社助学贷款从2018年开始采取信用扫码方式,扫码时间以及具体要求于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请有意办理下一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以上要求抓紧时间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当地贷款机构的要求为准,请相互转告!

  注:1、续贷的同学务必自行咨询清楚贷款机构是否需要办理需要学校盖章的相关手续,如果需要学校盖章手续,也请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于7.8日上午10:00前发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材料收取时间仅限于此时间段),以便统一打印盖章。

2、温馨提示: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要把自己的生活费存进学校统一给大家办理的扣费的农行卡里,以免被计财处在开学后作为学费误扣。

3、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必须是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库里的学生才能申请助学贷款。

4、严格执行“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的规定,防止“办理助学贷款用作生活费”现象发生。特殊困难群体可按最高额度8000元办理贷款。(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

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xls

 

 

附件1: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xls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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